提前录取
包括推荐生录取和特长生录取。将考查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作为录取的基本条件,由招生学校按照审核确定的推荐生招生方案和特长生招生方案组织实施。
一、推荐生录取
有关学校根据推荐生录取方案组织推荐录取。推荐录取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6月2日前,报区县教育局审核确认并导入招生管理平台,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后公布录取结果。
二、特长生录取
采取先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待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再填报志愿的办法进行。6月17日前,由招生学校按照审核批准备案的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组织完成特长生报名、专业测试,并按一定比例发放专业资格证书。6月23日,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考生登录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
HTTP://ZKZS.ZBEDU.NET/)特长生志愿填报模块,根据本人专业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志愿填报告知书提示慎重选择一所招生学校填报志愿。6月26日前,由高中招生学校按照招生方案要求,依据专业测试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并提交招生管理平台,由市教育局复核并公布录取结果。
本阶段被招生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志愿填报,其他任何招生学校不得再次录取该考生。